投行业务
● 投行业务
1、自营投资
财务公司自营投资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,在监管许可的投资范围内,遵循安全性、流动性、收益性的原则,进行投资项目选择并实施,以及最终获取投资收益的行为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,财务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为不超过净资本的70%。
2、委托投资
委托投资为财务公司接受成员单位的委托,在监管许可的投资范围内,按照成员单位指定的标的或与成员单位商定的投资标的,代理成员单位进行投资的行为。委托投资资金来源为成员单位自有资金,投资收益归成员单位所有,财务公司不承担投资风险也不参与收益分享,仅根据协议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。